关于发布斗门区2020年11月公益性岗位信息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9〕27号)规定,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特定群体更好地就业,我区现将已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特向社会公开告知,请符合公益性岗位帮扶对象条件的人员联系用人单位进行应聘,相关事项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帮扶对象的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已办理失业登记,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帮扶对象)可列入公益性岗位帮扶对象范围: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成员;二是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三是残疾人;四是退役士兵;五是“双困”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六是家庭生活困难、连续失业一年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岗位信息表
三、其他
请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帮扶对象联系用人单位进行应聘,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招完即止。对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咨询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
***1:斗门区2020年11月公益性岗位信息汇总表.xlsx
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