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福泉市矿化一体磷深加工项目(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 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福泉市“矿化一体”磷深加工项目(二次变更)”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福泉市“矿化一体”磷深加工项目(二次变更) 二、项目概况: 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福泉矿化一体化磷深加工建设项目(一期)(变更)项目”于2018年7月已取得环评批复,现建设单位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建设项目包括黄磷装置(2×1.25万吨)、磷酸(85%)装置(2×4.5万吨)、聚磷酸钠装置(5万吨)、六偏磷酸钠装置(2×1万吨)、磷酸三钠装置(0.5万吨)、甲酸装置(2万吨)、磷渣微粉装置(20万吨)、氧化钙装置(日产200吨)及配套公辅设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 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宜辉 联系电话:137****9876 联系人:龙景华 联系电话:137****9363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贵州省福泉市道坪镇罗尾塘园区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0916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水口寺晒田坝路1号 (2)电子信箱: 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54711247@qq.com; (3)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期限 期限:十个工作日(2019 年4 月11 日-2019 年4月24 日) ***1: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表 ***2:征求意见稿公示川东化工环评报告文本(征求意见公示版).pdf 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 2019 年4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