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街道力元吓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更新意愿公示
龙岗区平湖街道力元吓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经市政府批准已列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批准的拆除用地面积为122000平方米,申报单位为深圳市新南股份合作公司。根据市规土委关于该更新单元规划审查相关意见,为改善项目与周边地区的交通组织,完善片区公共服务配套,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将项目完整宗地以及北侧紧邻的三角地块、规划力新路纳入该更新单元拆除用地范围,同时为保证创力路全面开通,将一栋临时建筑纳入更新单元范围。调整后拆除用地范围面积为144140.8平方米,更新单元范围为147908.3平方米。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的规定,我办拟确认该更新单元范围内权利主体的改造意愿,现将上述拆除用地扩大范围内权利人、更新意愿和建筑物现状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南社区守珍街93号
(二)龙岗区平湖街道力昌社区力元路38号村委办公大楼(改造现场)
(三)龙岗区平湖街道力昌社区力新街志达手袋厂门口(改造现场)
(四)龙岗区平湖街道力昌社区草坪路29-1号门口(改造现场)
(五)龙岗政府在线(区城市更新办)网站
http://www.csgxb.lg.gov.cn/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16年8月10日起至2016年8月16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项目前期科: 欧阳工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09室
电话:0755-28948117,传真:0755-28948122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持相关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权属证明材料向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办将确认该项目更新单元范围内的权利主体改造意愿符合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的要求。
五、特别声明:
本次补充公示、仅对该更新单元范围调整及新增建筑物更新意愿进行公示,不涉及规划方案及拆迁安置补偿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
拆除范围变更示意图.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