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范琼口腔诊所(深圳市范琼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变更机构名称和主要负责人批复
深宝卫健医政〔2020〕242号
关于同意范琼口腔诊所(深圳市范琼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变更机构名称和主要负责人批复
深圳唐美口腔诊所:
你机构提交的变更范琼口腔诊所(深圳市范琼口腔诊所有限公司)机构名称和主要负责人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范琼口腔诊所(深圳市范琼口腔诊所有限公司)的机构名称由“范琼口腔诊所(深圳市范琼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唐美口腔诊所”。
二、同意范琼口腔诊所(深圳市范琼口腔诊所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由“范琼”变更为“李正文”。
三、要求该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四、请你机构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局换领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