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地税局关于税收业务调整的通告
尊敬的斗门区纳税人:
因业务需要,自2009年11月1日起,斗门区地税局税收业务将作部分调整,现将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税务分局、井岸税务分局、白蕉税务分局的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及制造业业户其管理机关调整到井岸税务分局;除上述三个行业以外的所有业户其管理机关调整到白蕉税务分局;斗门税务分局、乾务税务分局业户维持不变。
二、原城区税务分局调整为征收职能部门,负责全区地方税费的征收工作。除征收服务大厅外,分别在井岸税务分局、白蕉税务分局、斗门税务分局、乾务税务分局设有征收站。不涉及管理机关审批的税费征收事宜,纳税人可随意在任一征收站办理,实现“全区通办”。
三、为更加方便纳税人办理二手房地产交易税收业务,该业务统一由征收服务大厅(城区税务分局)负责办理。地址:井岸镇新建三巷10号(金太子酒店后面)
咨询电话:5103045
特此通告。
珠海市斗门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