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放管服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真“放”实“接”。兴义市在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市公安、城管等16个市级行政机关与清水河、泥凼两镇(省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将行政服务、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4类171项管理权限全部下放,赋予试点乡镇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乡镇及时做好承接工作,102名干部通过学习培训考试获得了《综合执法证》,市国土、环保、住建等单位每月均派业务骨干到试点乡镇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培训,提高了乡镇干部的综合执法水平。
二是创新管理。积极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拓展在行政办公、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中心的应用,切实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完善和落实了限时办结制、首办负责制等项制度,以更有效的“管”促进更积极的“放”。例如,清水河镇加强管理,着力构建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进行了机关编制优化调整,增设了1名副镇长职数,设置了7个党政办事机构和8个事业机构,完成新机构人员配置,将涉及事项分解到各部门,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做到下放权限事项件件有人办,事事有落实。
三是提升服务。通过开展***服务、主动服务,提高审批、办事效率。将服务重点、服务内容、服务力量向“窗口”部门倾斜,通过“窗口”化服务规范办事程序和流程,统一办事平台和公共服务窗口,将审批流程精简为“受理―审核―办结”;推行“注册登记审核合一”制度,完善服务措施,简化审批程序,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部门联合审批,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清水河镇自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已办理服务类事项33件,监督类事项29件、许可类事项43件、行政处罚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