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法院立案一庭设导诉员加强诉讼指引完善便民举措
“您好,请问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助吗?” 香洲法院立案一庭导诉员微笑地回答一位前来立案大厅咨询的老伯。老伯苦恼地说,“我想来立一个房屋租赁纠纷的案件,但不知道手续该怎么办,材料是否齐全了。”边说着,老伯边拿出资料交给导诉员查看。导诉员认真查阅了老伯提交的诉状、送达地址确认书、对方当事人的联系电话等信息无误后,导诉员耐心地解释说,“就您的这个情况,我建议您可以通过诉前调解形式来解决纠纷。如果您同意的话,书记员会帮您联系对方当事人,负责做好对方工作。若对方也同意诉前调解,调解员会约好并安排双方当事人来法院调解解决纠纷,这种情况法院不收取案件的受理费。如果调解不成的话我们再帮您把案件转到立案庭优先立案,您看如何?”老伯当即表示同意,并当场填写了《诉前调解建议书》和《诉前调解申请书》。随后导诉员带着老伯到诉前联调办公室办理调解登记手续,该案件的调解工作也就马上展开了。
上面这一幕在香洲法院立案大厅中屡见不鲜。而像这位老伯一样,来香洲法院立案时虽然不了解法律规定和程序,但在诉讼引导员的指导与帮助下,案件得以及时立案或者马上进入调解程序的当事人,不计其数。
为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向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香洲法院立案一庭两名导诉员于2011年9月19日正式上岗,负责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香洲法院立案庭将导诉台设置在立案大厅正门左侧,方便当事人一来法院立案便能马上得到迅速方便的诉讼引导。两名专职的诉讼引导员负责向立案群众提供细致周到的诉讼引导服务工作。导诉员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当事人或来访群众的需要,告知或引领他们到相应窗口或相关庭(局)等部门办理业务;二是负责接待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程序方面问题的咨询以及指导诉讼文书的书写;三是为案件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提供案件基本信息的查询服务;四是引导同意诉前调解的当事人到诉前联调室进行调解,对经诉前调解不成功的,协助当事人优先办理立案手续。
导诉台设立以前没有专门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指导的专员,各个立案窗口台前的当事人不仅有来办理立案的,还有部分当事人是来咨询相关立案事项的,排队的人多,等待的时间长,容易造成老百姓误解或者不满,案件办理周期也会因老百姓不了解办事程序而拖长。两名导诉员自今年9月份上岗以来,为前来办理立案的当事人,特别是为第一次到法院立案的当事人提供了大量的贴心服务,包括立案引导、所需材料的书写指导、引导调解等各项诉讼便民服务。
有了导诉员的引导,分流了立案窗口的负担,将尚未准备好立案材料或者仅仅是咨询的当事人与立案的当事人分开,不仅提高了立案效率,也为很多初次来法院的当事人提供了立案帮助与方便。在遵循依法、文明、中立、适度的诉讼引导原则的前提下,香洲法院诉讼引导员严格履行职责,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确保一次性引导到位,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立案前引导服务,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