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70377号办理情况的函
罗府函〔2017〕123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70377号办理情况的函
尊敬的许少琼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提高临聘人员工资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高度重视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区聘用人员管理效能,提高聘用人员队伍士气,区相关部门曾先后调研福田、南山、宝安、龙岗等兄弟区经验做法,走访本区直单位和部分街道及社区,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拟建立聘用人员岗位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调整机制,起草了《罗湖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和工资福利管理办法》(送审稿)。主要内容:一是优化聘用人员岗位管理。依据“以事定费,以岗定薪”的精神,科学设置专业技术类、辅助管理类和工勤技能类三类岗位类型,及相应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内部设置若干薪级档次,对应不同工资标准,实现聘用人员分类分级岗位管理。二是优化聘用人员工资结构,提高工资标准。优化现有工资结构,设置岗位级别和薪级档次,拟通过细化岗位级别、薪级晋升逐步实现同岗同酬。三是设计岗位级别和档次,实现工资待遇有序合理晋升。设置岗位级别和薪级档次两种晋升途径,根据聘用人员岗位情况,结合自身学历、职称、专业技术等级等变化,实现岗位级别晋升,或根据聘用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实现薪级档次晋升,推动聘用人员工资水平逐步提高。目前,该《管理办法》讨论稿正在区领导组织下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讨论中,我们将加快推进落实有关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
此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8日
(联系人:姚保安,联系电话:25438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