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2012年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2年4月13日)
罗办〔2012〕9号
《罗湖区2012年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径与区依法治区办(司法局)联系。
罗湖区2012年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2012年,我区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稳步推进,按照“质量、创新、实干”的总要求,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更加注重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有效提升辖区居民法律素质,促进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以法治环境的优化促进我区软实力的提升,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
1.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制教育。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实施《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若干规定》和《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若干规定(试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结合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举办两期法制学习讲座,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举办两期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组织一次全区公务员学法测试,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公务员到法院旁听庭审或见证执行,通过现场感受法庭氛围提升教育效果。
2.突出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校园法制教育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有”;完善全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置,确保配置率100%,举办一期法制副校长培训活动;深化“法官进校园”和“律师进校园”活动,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劝导、警示、引导作用。进一步开展“学科渗透”普法教育,把青少年法制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
3.深入推进企业管理人员和来深建设者法制教育。通过法制培训、讲座、咨询等方式,开展依法经营、守法务工教育,提高他们依法务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4.深入开展社区居民法制教育。在社区举办法制讲坛,开展公民意识、学法守序和权利义务教育,提高他们建设平安社区的意识。深化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三官一师”进社区工作,在调处民间纠纷、化解基层矛盾中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5.结合调解、信访和执法等工作,向特定群体开展法制教育。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和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向工作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实现普法与实体工作的双向互动。
6.结合“12·4”等宣传日开展法制教育。在“3·8”、“3·15”、“4·24”、“6·26”、“12·4”等传统宣传日开展好相关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
7.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中小学开展“预防犯罪·健康成长”主题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组织开展迎接十八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普法活动的覆盖面,为辖区营造平安、祥和的法治氛围。
二、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公民的法律素质
8.结合罗湖实际,在条件许可情况下,推进法制宣传固定阵地建设,如法制文化广场、法制文化公园、法制文化路径、法制文化长廊等固定阵地建设。利用城市更新的契机,相对集中资源,争取突破。
9.拓展新兴大众传播媒体。用好罗湖社区家园网和罗湖司法行政网站,继续办好“罗湖普法”微博,继续开展公交车法制广告宣传,鼓励法制动漫等法制文艺作品创作,探索开展LED屏幕广告宣传,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影响力和渗透力。
10.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能够跟社区群众双向互动的文化形式,拓展法治文化的载体。继续开发普法产品。
三、严格实行依法行政,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1.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基本完成国家、省、市要求的法治政府制度建设任务。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对需要制定、修改或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尽快按照程序提请区政府审定。
12.出台深圳市罗湖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推进与深圳大学的战略合作,尽早出台深圳市罗湖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抓好规划任务的分解,按进度和要求做好组织落实工作,提高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13.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的能力。
14.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和行政审批实施办法,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法治化工作。
15.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更繁荣、更文明、更幸福”罗湖,以及“质量先行区”和“国际消费中心”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继续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促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16.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做好案件查办工作,有效推进“阳光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服务大厅的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大对城市更新改造、五大产业片区建设等重点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四城一镇”、城市更新、市容环境提升、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生产等专项执法监察活动。认真执行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问责和行政过错的追究力度。
四、加大依法治理力度,为经济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7.贯彻落实省、市、区“三打两建”的工作部署,大力开展“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内涵的“三打两建”工作。配合“三打两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8.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电信诈骗、伪造***、逃税骗税、涉军造假、传销等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
19.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监督,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20.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经济建设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发生在资金密集型行业以及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中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继续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21.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重视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重视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22.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把握执法方式方法,正确把握执法办案时机,坚决防止因自身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坚决监督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插手企业经济纠纷等问题,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领域潜在风险。
五、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法治城区建设
23.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贯彻〈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关于贯彻〈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城区(街道、社区、单位)创建活动,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考评体系,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发展。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创建水平。
24.大力实施“法治惠民”工程。按照省依法治省办和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继续推进“法治惠民”工程,重点加强司法公平、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领域的依法治理力度。探索“公证惠民”新举措,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城区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
25.加大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加强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和培育先进典型,推动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