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鹭湖学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公示的通告
鹭湖学校建设用地位于龙华新区观湖办事处环观南路与求知三路交汇处东北侧,用地面积33715.26平方米,现状未建。现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向我局申请变更鹭湖学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LA-2016-0004号)。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项目规划设计要点涉及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原指标:容积率≤0.8,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19300平方米、办公用房3800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3300平方米)。
变更后:容积率≤0.96,建筑面积:32380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25280平方米、办公用房3800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3300平方米)。其余指标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6年5月21日-2016年5月27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自公示之日起,我局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http://wcm.szpl.gov.cn/wcm)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3335746 传真:23335701
***:用地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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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公示附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