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修订版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提高辖区企业提质增效积极性,充分发挥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产业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区产业政策体系,结合2018年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受理和审核情况,我局开展了《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并形成修订版《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上述政策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8年8月28日起至2018年9月11日止。
二、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各单位或个人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与我局联系。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陈工
联系电话:0755-893***853
邮 箱:chenhuiling@szpsq.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特此公告。
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