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平字第029号建议的答复
青司字[2020]33号
张乃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不以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建立法制化的政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现状
为应对当前城市竞争日趋激烈化的形态,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一流国际营商环境和“亲、清”政商环境,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举措,比如发起高效青岛建设攻势,推动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开展“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民声倾听主题活动,积极听民声、用民意、解民忧、纾民怨、聚民智、暖民心。2019年,市政务服务热线共受理公众来电来信321.34万件,其中,12345热线受理公众来电302.61万件,占比94.17%;公众来电来信中,咨询、建议、表扬131.96万件,占比41.07%;诉求189.38万件,占比58.93%,诉求占比较去年减少10.57%。另据统计,2019年,青岛企业家满意指数达到95.2%。
二、办理情况
我局收到平字第029号建议之后,于6月29日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进一步了解意见建议的背景和相关具体内容,以便提出有针对性的答复和下一步改进的措施。之后,我局又与协办单位市信访局、市政务热线办联系,汇集协办单位办理情况。针对与您在沟通中具体反映的关于“企业间的纠纷应通过诉讼等法定救济途径解决,防止以信访、政务电话等恶意投诉的方式占用和浪费行政资源,混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利于打造优良政商环境”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在去年开展此项工作基础上,继续组织惠企律师事务所面向企业免费进行政策宣传解读、适用咨询、实施监督、权益保障等服务, 帮助企业掌握和享受政策,进一步***惠企政策针对性不强、宣传不到位、申请程序繁琐、落实不透明等问题,帮助企业争取政策、享受政策。对企业间的纠纷,引导企业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打造优良法治营商环境,提振企业投资、创业信心。
二是严格落实信访条例规定,依法处理信访案件。在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基础上,注意做好信访人的教育引导工作,规范其信访行为。扎实开展信访法规宣传,使信访人进一步了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原则,提高其法律意识,打消其借信访获利思想。坚持“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问题,不予受理。对于恶意闹访、无理缠访的,在思想教育疏导的前提下依法进行处理。
三是整合政务服务热线,加强政民互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窗受理、一次办好”部署要求,依托12345热线平台,整合全市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统一受理、分级办理”的目标。12345政务热线在立足职责定位,与市民进行零距离沟通,为群众提供心贴心服务的基础上,按照《山东省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热线事项已经诉讼、仲栽、行政复议、行政处罚、信访等作出决定或者正在处理过程中的,不再受理。另外,还在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网站上公布“市长信箱写信须知”,明确市长信箱不受理的范围,其中规定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经济纠纷,按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市长信箱不予受理。
三、下步打算
一是充分发挥惠企法律服务团队作用。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权益保障等服务,促进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帮助企业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防范生产经营法律风险。同时,听取企业对惠企政策制定不完善、不合规等问题的反映,汇集反馈至相关政策制定、兑现部门,防止个别套取优惠政策、不兑现自身承诺等情况发生。
二是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纠纷作用。引导企业通过多种途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对于招商引资、企业间的合同纠纷等主要依靠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解决。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避免给企业增加负担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是建立热线事项退出办结机制。对于《山东省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一)热线事项已经诉讼、仲栽、行政复议、行政处罚、信访等作出决定或者正在处理过程中的;(二)来电人提出的诉求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三)热线事项已经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办理并回复,来电人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四类不再办理的情况,建立退出办结机制。同时督促各责任部门给来话人做好解释回复工作,与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动,完善“重点人员名单”制度,对特殊人群来电进行摸排。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青岛市司法局
2020年8月19日
(联系人:吕明 联系电话:81608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