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8〕24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贯彻落实自我声明制度
将现行的“企业自愿申请+政府核查发证+市场监督”的管理模式改为“企业自我声明+政府后续监管+市场监督”的管理模式。自2018年12月4日起,省局不再颁发《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各市局(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下同)在企业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以下简称C标志)前不再对其计量保证能力进行核查。省局将在有关网站设立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专栏,并加强信息化建设,方便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注册进入和公示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社会监督,提升自我声明效果。在有关功能模块上线运行之前,自愿参加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向所在地市局递交《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声明》(纸质版及电子版,式样参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地市局汇总后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报送省局,省局将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强对此次改革的宣传,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有关政策,提高社会各界对使用C标志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企业对加强计量自律管理的认识,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计量监督,为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请各市局于12月29日前向社会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的通告。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各地要通过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等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使用C标志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各地要加强有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要注意总结报送改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推进各项改革措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上报省局。
联系人:甘罗,联系电话:020-38835874,电子邮箱:ganluo@gdqts.gov.cn。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声明
(式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