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五项措施抓党建助力脱贫攻坚
2017年来,威宁牢固树立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导向,始终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头等大事,突出五项措施抓党建助力脱贫攻坚再战告捷。
抓带动,汇聚脱贫攻坚强合力。三级书记示范带头走在前列,汇聚了脱贫攻坚的坚强合力。县委书记严格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明确要求县级领导干部每月蹲点不低于3天,县直部门干部每月蹲点不低于2天,乡镇干部入户不低于10天,深入了解基层群众诉求,帮助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乡镇党委书记带头抓脱贫,制定乡镇《第一书记管理制度》《驻村干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让脱贫攻坚工作成章可循、有制可依。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本村脱贫攻坚工作直接责任人,坚持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落实,同时抓好本村水、电、路、教育、医疗卫生等工作,夯实脱贫攻坚基础。
抓帮扶,增加脱贫攻坚实力。采取“54321”结对帮扶方式,将全县7910名干部与2017年计划脱贫的1.2万户5.12万人结成帮扶对子,按照“四访”要求,深入遍访贫困户,确保贫困户对口帮扶全覆盖。选派1575名干部组建315个驻村工作组,到315个村(社区)开展驻村工作;选派314名科技人员对314个村(社区)开展科技包村。全县313个驻村工作组和1565名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协调资金近亿元,实施民生工程200多项,发展脱贫项目200个,在脱贫攻坚一线展示了党员风采。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县直每个部门帮扶一个村,结合单位实际,发挥单位优势,将涉农产业项目资金、涉农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倾斜。采取联合、挂靠建方式,全县13家国有企业,940个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实现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
抓固本,夯实脱贫基础支撑力。扎实推进“七大工程”建设,按照“十个一”标准完成467个村级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将村(居)活动场所打造成为脱贫致富的主阵地。加强骨干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两委一队三个人”,县委先后两次召开常委会议,对全县294个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第一书记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了逐一分析研判,对不能胜任的16名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49名不能胜任的驻村干部进行了调整,为打赢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抓责任,凝聚脱贫整体推力。坚持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推行机关单位和脱贫攻坚全村联系点制度,健全乡镇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村(居)党支部书记负具体责任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机制,建立以县财政投入为主、党费投入为辅的专项经费保障机制,把群众愿望、群众需求与党建项目紧密结合,有计划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采取“三个一批”措施,推广“五种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按照积累大于3万元的标准,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405个,全县已无集体经济“空壳村”。从严落实党组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党建督查考核体系,做到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推动形成了党建引领扶贫、扶贫助力党建的互促共进新局面。
抓考评,传递脱贫攻坚压力。健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机制和考评机制,制定出台《威宁县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调动干部扶贫积极性,用好制度“指挥棒”,乡(镇)党委书记、村(居)党组织书记层层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推动党建脱贫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强化考核问责,把精准扶贫业绩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作为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把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相挂钩,把考核结果与表彰奖励相挂钩,把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推荐使用相挂钩,充分调动了各级干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谋事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县委成立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小组,由一名县级领导任组长,每季度对乡镇进行严格督查考核,动真碰硬。1名副镇长因扶贫工作不力被免职;对15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滞后,责任不落实的4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黄色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