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12月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的通报(珠府办函〔2015〕3号)
珠府办函〔2015〕3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就2014年12月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通报如下:
一、12月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
(一)信息发布情况。12月份,各区(功能区)、各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发布信息和更新各类信息共2703条。
信息发布数量较多的单位是:市财政局505条、香洲区政府467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4条、市教育局79条。
信息发布数量较少的单位是:市法制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市金融工作局12月份均未发布信息。此外,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近两个月未更新,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市法制局信息公开目录、市金融工作局信息公开目录近三个月未更新,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近五个月未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当月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4宗,截止2015年1月4日已处理4宗,无一宗逾期15个工作日未答复。
(三)咨询和投诉办理情况。12月份共收到网上受理咨询和投诉167宗,已答复62宗,答复率为37%。截止2015年1月4日,逾期15个工作日未答复的有2宗,市文体旅游局、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各1宗。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
根据《关于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通知》(珠府办函〔2014〕102号)的要求,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牵头部门需于9月底前完成本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一些部门已完成专栏建设,但仍有部分部门未完成专栏建设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情况如下:
(一)已完成专栏建设且符合要求。
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分别牵头负责公开专栏建设已完成并符合相关要求。
(二)已完成专栏建设但不符合要求。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的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基本符合要求。但在市政府网站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专栏只发布了部分栏目的信息。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及时提供“信息公开>热点专题>珠海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中“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栏目的“网上申请”的链接地址。
2.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基本符合要求,但存在部分栏目无信息的情况。且未在市政府网站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任何信息。请市食药监管局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热点专题>珠海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中“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
3.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的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不符合要求。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只有征地公告信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信息,缺少征地预公告信息、征地听证信息、征地批准信息。且未在市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相关信息。请市国土资源局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热点专题>珠海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中“征地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
4.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的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基本符合要求。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符合要求,但未在市政府网站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相关信息。请市国土资源局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热点专题>珠海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中“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
5.市教育局牵头负责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不符合要求。市教育局网站构建了“直属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和“高校信息公开专栏”,但未按规范要求建设学校信息公开专栏相关栏目。请市教育局及时提供“信息公开>热点专题>珠海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中“学校信息公开”栏目的网址信息。
6.市委编办在市政府网站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专栏只发布了部分栏目的信息。请市委编办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热点专题>珠海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中“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
(三)未完成专栏建设。
市卫生和计生局网站未按要求建设“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请市卫生和计生局及时提供“信息公开>热点专题>珠海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中“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栏目的网址信息。
(四)区(功能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
截止2015年1月4日,横琴新区、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万山区、高新区、高栏港经济区已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首页有链接图标,但横琴新区、金湾区、万山区、高新区、高栏港经济区部分栏目无内容或内容极少。保税区专栏未建成。
三、下一阶段内容保障的重点
(一)做好国家、省和市政策信息的转载工作。请各单位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信息转载工作的通知》(珠府办函〔2015〕2号)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按时做好国家、省和市重要政策信息转载工作。
(二)抓紧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请各牵头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14〕273号)要求,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请各牵头部门登录市政府网站后台“信息公开>热点专题>珠海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相关信息。
请各区(功能区)按规范要求抓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并充实内容。
(三)完善各区(功能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系统建设。
各区(功能区)按照《关于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改版升级的通知》(珠府办函〔2014〕17号)的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依申请公开系统和意见箱的建设。
(四)部分栏目的信息更新。
请市教育局及时修改“服务之窗>民生服务>教育服务”中“初中教育>收费标准”栏目的信息。该栏目所有已发布的信息均提示出错。
***:12月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表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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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表
备注:各区(功能区)、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咨询和投诉数量不列入统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