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讯美科技广场(T3050022宗地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美科技广场(T305-0022宗地)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苑路东侧、科华路南侧、科慧路西侧、科智东路北侧,已取得深规土许ZG-2011-005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公司来文申请变更该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ZG-2011-0053号)规划设计条件内容
(一)用地单位:深圳市讯美科技有限公司
(二)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三)用地面积:37196.36平方米。
(四)容积率:≤4.0。
(五)规定建筑面积:总规定建筑面积148800平方米,其中厂房55800平方米,研发85700平方米,配套商业5000平方米,配套食堂2300平方米。
(六)建筑覆盖率:≤40%。
(七)建筑高度:≤120米。
(八)总体布局及退线要求:1、各边退线≥12米;2、平面布局:用地内应设置一条南北向公共通道,公共空间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具体位置可结合方案设计确定。3、建筑限高:地块东北侧建筑限高120米,其余建筑限高100米。
(九)机动车泊位数:1500辆。
(十)车行出入口:西南侧和北侧及东侧市政道路。
(十一)备注:1、原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ZG-2011-0027号)收回作废。2、该项目建筑方案需按规定采用投标方式确定。
二、拟变更后规划设计条件内容
(一)用地单位:深圳市讯美科技有限公司
(二)用地性质:新型产业用地。
(三)用地面积:37196.36平方米。
(四)容积率:≤5.39。
(五)规定建筑面积:规定总建筑面积200497.75平方米。其中已建商业5173.24平方米,已建食堂2351.41平方米,已建厂房55671.32平方米,已建研发用房85761.78平方米,新增宿舍43160平方米(含回购面积7740平方米),新增商业7980平方米,新增物业服务用房400平方米。
(六)建筑覆盖率:≤50%。
(七)建筑高度:≤150米。
(八)总体布局及退线要求:1.各边退线≥12米;2.平面布局:用地内应设置一条南北向公共通道,公共空间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具体位置可结合方案设计确定。
(九)机动车泊位数:配置1059辆停车位。
(十)车行出入口:西南侧和北侧及东侧市政道路。
(十一)备注:1.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ZG-2011-0053号)收回作废;2.现状保留建筑应与新建建筑同步完善相关手续;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须取得航管部门的书面批复意见;4.地块涉及地铁控制保护区,项目在建筑设计方案时和申请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征得地铁建设运营单位书面同意的意见;5.项目停车位充电桩配置比例不应低于10%,剩余车位应全部预留建设安装条件;6.项目需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装配式建筑配置要求;7.该用地在签订土地合同补充协议前,需与区产业主管部门签订产业配套宿舍监管协议;8.回购的7740平方米宿舍建筑面积应根据《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要求缴纳双倍地价后按不得转让条件自行持有;9.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应结合《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落实海绵城市相关要求。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展厅
地址:南山区南海大道2618号粤海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讯美科技广场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月7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0年12月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关于变更讯美科技广场(T305-0022宗地)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项目区位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0年11月27日
***
项目区位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