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镇依法对14宗在建违法建筑物实施拆除
9月19日,中新镇政府对14宗在建违法建筑物依法实施拆除,拆除建筑面积8194平方米。
经查证,上述14宗违法建筑物基本上是占用了林地,在明显不具备办理用地、规划、施工等报建手续的情况下,建起的在建楼房(部分属于广东省卫片的执法对象),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破坏了农村社会公平,造成了恶劣影响。拆除以上违法建筑物前,镇执法部门已对违建当事人发出相关执法文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自行拆除。在违建当事人经多次劝告、仍不履行整改措施,中新镇依法组织对以上14宗违法建筑物实施统一拆除。
接下来,中新镇将根据广州市全面推进违法建设整治拆除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坚决落实拆除违法建设“攻坚战”专项行动,继续营造高压严打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按照“发现一宗,拆除一宗”原则,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重拳整治,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秩序和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