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镇草塘围东排渠整治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水利所
2、工程名称:南山镇草塘围东排渠整治工程项目
3、工程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4、设计单位:佛山市南海南源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5、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6、工程类别: 甲 类 本工程建安费:228.52万元
7、拟开工日期:2012年 月 日,拟竣工日期: 2012 年 月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为 80 个日历天
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
9、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合格及以上标准
二、招标内容:
本 次招标为南山镇草塘围东排渠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东排渠为孖岗电排站的主排水河涌,由于河涌淤积影响电排站的排水效果,需要将河涌清深扩宽;为结合河涌 环境整治,将河岸进行护岸整治,并修整河涌岸坡。本次招标的东排渠总长共3073m,本工程将河涌清深,河涌底高程为3.600米至3.000米,由上游 向下游渐降。为与孖岗电排站连接,进水前池前100m长河涌的涌底高程由3.000米降至2.000米(与电排站进水前池齐平)。桩号 K0+000~K1+500段两岸修筑浆砌石墙,石墙顶河涌岸坡按1:2边坡进行修整;桩号K1+500~K2+400段两岸现有浆砌石墙,只作河涌清淤 处理;桩号K2+400~K3+073段河涌岸坡按1:2边坡进行修整。为了改善河涌环境,将河涌岸坡进行植草护坡。
三、投标人投标报名的资格要求及所须提供的资料:
1、报名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合投标;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取得二级(含二级)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以外的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得有在建工程,有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备案,该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近半年以上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5、 项目管理人员架构要求:拟派本工程施工管理机构的建造师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量评定员1名。需提供的资料要求:须提供施工员 的岗位证或管理手册、质检员的岗位证、专职安全员岗位证或管理手册,及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评定员的岗位 证复印件,并提供(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质量评定员)近半年以上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6、根据《印发
7、本次招标谢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8、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9、报名时须提交:持下列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名。
9.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递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9.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9.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专业类别的注册建造师证、《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查验;
9.4企 业主要负责人(A证)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拟派注册建造师执业证、(B证)和本单位社保证明、施工员的岗位证或 管理手册和本单位社保证明、质检员的岗位证和本单位社保证明、专职安全员岗位证或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和本单位社保证明、质量评定员的岗 位证和本单位社保证明;原件查验,授权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5投标人要求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通过终审的企业,提供网上查询内容及查询路径。
备注:以上人员均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人员一致。
四、资格审查办法、报名人递交资格审查的资料、递交时间、地点及接收人(详见***):
五、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4日至2012年5月30日17时。
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
六、获取招标文件办法: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凭交费回单和招标文件费交费凭证(银行汇款单或银行现金缴款单)于公开报名时间内到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 300 元人民币,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缴款或转账形式交到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开户名称: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帐号:718****48571;注明事由:东排渠施工招标文件费)投标单位不购买标书的作弃权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必须从投标人帐户将资金转入指定帐户,其中付款方全称必须是该投标人企业名称,招标人指定的开户行:三水农村合作联社迳口分社,帐号:8002***********44,户名: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财政局;注明事由:东排渠施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于开标日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电汇或转帐证明。
八、开标时间:2012年6月14日10:00时。
九、评标办法:本招标文件确定采取平均报价法。
十、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承包总造价的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足的部分在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履约保证金(保函)提交时限: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前按招标人要求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以到帐为准)如中标人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招标人可拒签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本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移交发包人后28日内。
十一、其他说明:
1、 因工地征地、建筑物拆迁等导致工期延长的,中标方不得以此作为索赔的依据。中标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协调处理能力。
2、 报名后,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
联系人: 刘***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57-87219329 电话:0757-88023483
招标单位主要负责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李先生
招标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