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维稳十法共建和谐鳌头
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鳌头镇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形成十种主动工作方法,在一系列重点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实现了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据统计,2016年1—5月,鳌头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共处理上级交办信访案件77宗,接待群众来访94批483人次,受理矛盾纠纷36宗,化解矛盾纠纷33宗;村居综治工作站受理矛盾纠纷152宗,化解矛盾纠纷150宗。
“在维稳‘十法’中,我们通过抓源头、提前介入、限时办结等方式,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鳌头镇有关工作人员介绍。
实施信息报送法抓好动态维稳。该镇实行维稳信息每周一例会、每半月一报、每月一分析的动态管理制度。每周综治维稳部门召开形势分析例会,每月镇主要领导召开稳定形势分析会,对落实制度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同时,在村居综治工作站,村(居)“两委”干部组成基层维稳信息员队伍,确保基层矛盾纠纷信息早发现、早预警、早调处。
实施源头防控法推进关口维稳。鳌头镇建立了重大工程项目维稳保障制度,对每个项目都落实一名主要领导作为责任人,项目所在地派出所确定一名联络员,项目的实施单位落实一名责任人。并对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提供治安保障服务、专案经营服务、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和研究制定具体对策措施等。落实维稳保障联系、专题协调、定期分析和信息报送等机制,控制矛盾的扩大和升级,确保重大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实施提前介入法实现主动维稳。鳌头镇对重大政策出台、重点工程建设等对群众利益有影响的事项,采取评估介入法来应对可能发生的矛盾。对劳资纠纷、医疗纠纷、安全生产事件等一些比较复杂的矛盾实行处置介入法来消除已经发生的矛盾;对涉企纠纷问题、山林款项纠纷、环境污染事件,利用调研介入法来防止正在发生的矛盾。
实施多元调处实现人性维稳。鳌头镇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镇、村居、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研究社会矛盾多元化调处方式,在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资纠纷等矛盾多发领域建立了一批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
实施限时办结法提升维稳效率。鳌头镇建立了信访交办件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紧急信访件当天办理,重要信访件在交办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把限时办结制度的落实情况与年终信访工作考核挂钩,加强监督检查。
实施联合会办法抓好联运维稳。采取联合会办的方式来解决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中职能交叉的问题,在事实认定、政策把握、答复口径中认真调查、加强协调、严格把关,难度较大的信访件由区级包案领导直接牵头,研究确定解决方案。
实施专案经营法把握重点维稳。针对祖坟纠纷、征地拆迁、邻里矛盾等案件,实行专案经营,通过走访、座谈、调研、协商等形式,及时了解当事人思想动态及利益诉求,疏导、缓解当事人的情绪,积极推动合法合理诉求的解决,打击和控制非法行为。
实施宣传教育法开展舆论维稳。以强化政务公开为抓手,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各类矛盾。以普法教育为抓手,强化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以典型案例为抓手,引导社会合法合理表达诉求。
责任分解协同维稳。该镇明确属地管理制,落实了主体责任制,推行领导包案制,抓好领导交办制。由于责任明确,制度落实,形成全镇齐心协力抓工作的“大信访”格局。
实施督查考核法落实目标维稳。加大维稳考核权重,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各村居维稳第一责任的意识;加强了经常性的督查和重点督查力度。采取公开督查、随机督查、联合督查、***督办、调研督办等多种措施,对化解和稳控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进行督查,着力避免维稳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等现象。 (记者李烨威 通讯员蓝丽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