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南沙街大岭界村珠江中路11131517号物业出租招标公告
南沙街公共资源交易站受广州市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岭经济发展公司的委托,定于2020年7月7日上午10:00在南沙街进港大道蝴蝶洲1号公共资源交易站对广州市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岭经济发展公司的珠江中路11、13、15、17号物业出租项目(项目编号:大岭界村交﹝2020﹞00001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办公楼、商铺,面积:2243㎡;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珠江中路11、13、15、17号;
3、资产使用范围:办公楼、商铺;
4、租赁/承包期限:8年,免租期:无,按合同约定。
5、交易底价:18元/㎡/月;现场举牌竞价,每举牌一次必须比最近一次叫价高出0.2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及管理费按月为一期收取,每期的前 15 日交付当期租金及管理费;
7、租金递增方式:每三年在上年度的租金及管理费基础上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为¥25万元,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3日缴纳至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沙大岭支行;账户名: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大岭界村民委员会;账号:3696***********428。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竞投结果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竞投人未与广州市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岭经济发展公司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5万元,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前3天内必须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超过30天即视为违约,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后再追讨违约金45万元。合同期满后15天完成场地清理。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广州市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岭经济发展公司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本公司只提供房屋物业及相应的权属证明,其他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经营证照、消防、环保等手续)的资料和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
2、工人工资保障金为¥100000.00元(大写:拾万元正),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并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工人工资保障金(注:工人工资保障金以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按照每人不低于3个月最低工资标准存入工资保障金,实际工人数以中标者所雇用的人数为准,金额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不作退回)。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时间
(1)竞投人必须在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3日内缴纳竞投保证金。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6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南沙街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报名。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加盖发包单位公章的银行存款回单和发包单位开具收据或村开具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0年7月7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州市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岭经济发展公司
联系人:朱恩海 联系电话:137****2211
交易机构名称:南沙街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地址:南沙街进港大道蝴蝶洲1号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人:郭*** 联系电话:84987115
南沙街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