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关于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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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关于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28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0-3991405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20-84986639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三楼环保局 邮 编:511455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广大附中(南沙)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穗南区环水管影〔2019〕3号 | 2019/2/27 |
2 | 关于南沙区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和托养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穗南区环水管影〔2019〕4号 | 2019/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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