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巴中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
巴中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我市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35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来川视察***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管理方式,提升行政效能,培育良好市场环境,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坚持问题导向,推出更多有针对性的改革实招,汇聚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要素,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坚持创新导向,综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推进政府服务方式和监管模式创新,加快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最多跑一次”“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事项。坚持目标导向,对标国际先进标准,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凝心聚力抓落实,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促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积极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工作,试点探索“政银便民通”,在银行网点开展营业执照多点受理服务,大力开展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改革,再增加整合公章刻制等一批备案事项到营业执照上,配合省直相关部门完成全市公章刻制系统的数据对接,将公章制作由现在的3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推行线上全程电子化登记、线下窗口登记双轨融合模式,实行工商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压缩***申领和参保登记时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办理环节,2019年上半年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8.5个工作日。对无前置审批、企业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为同一机关的,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协同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税务部门放宽异议时间和异议条件,简化程序压缩清税手续办理时限。对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工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简易注销决定。(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二)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在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精简前置要件、优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间的基础上,加快推行网上审批。规范施工许可各环节涉及的中介事项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建立报建审批统筹协调机制,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水务、环境保护、消防、人防等部门联合开展“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评价”,评估评审时限缩短50%以上,2019年上半年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简化企业水电气报建程序。推动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服务行为,大幅压缩报装时间。供水报装办理时限压减至25个工作日,供气报装办理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减至低压居民用户7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用户1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3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5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国网巴中供电公司)
(四)简化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程序。建立健全不动产交易、登记优化协调机制,颁布实施不动产登记工作地方性标准,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和办事指南。适时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加快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开展网上预约、***服务、证书快递、窗口引导,开辟企业和特殊群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2018年6月底前将企业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抵押、查封等部分登记业务基本实现立等可取。(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三、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五)降低企业融资难度和成本。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积极落实“五千四百”上市行动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等各种债券融资。积极引导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保险直投资金支持产业,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力争实现直接融资35亿元。加快建设以政府性担保为主的融资担保体系,推广应收账款融资、知识产权融资等创新金融产品。推动银保、银担合作和投贷联动等多种方式融资,搭建银企融资对接平台。银行业法人机构要完成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银行业分支机构要完成上级行分配的小微信贷计划,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两禁两限”等收费政策,合理设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进一步主动减费让利,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提升服务满意度,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减免1-2项收费项目。探索开展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债转股试点,降低企业杠杆率。完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企业投融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充分发挥政府性产业基金作用,健全基金与项目对接长效机制,提高基金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银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推进落实增值税税率下调1%、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抵扣完进项税额一次性退还等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率政策,加快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将直购电用户增加至10户。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动态更新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从低制定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按市场化原则放开煤矿在用设备安全检测收费、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数字认证服务收费等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2018年力争为实体经济企业降本减负1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税务局)
四、着力提升便利化水平
(七)提升企业纳税便利化水平。编制发布纳税人“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上办清单”,多措并举,着力确保2018年底前纳税人报送材料精简1/4以上、办理涉税业务时限压减1/3以上。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取消实际经营额不超过定额的定额个体工商户年度汇总申报,将小微企业财务报表由按月报送改为按季报送。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一次办结多个涉税事项,2018年8月前实现100%的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所有税收业务。2018年11月前***寄送中心投入运行,提供“线上申请、线下配送”便捷办票服务。(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八)提升外商投资和外贸出口便利化水平。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加工能力证明,符合条件的申请当日办理,协调商检部门缩短原产地证办理时间。推进加油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在全市范围内的扩大开放。工商注册地在市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在申报政府产业发展资金、市场拓展补贴、技改项目资金及贷款贴息方面享受同等扶持政策。深化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2018年6月底前实现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注册登记实行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九)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积极探索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组织实施综合执法、联合检查,健全落实双随机信息公开和报送机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大抽查结果的运用力度。承接“证照分离”改革,探索开展“照后减证”,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工商局、市委编办)
(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开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培训,逐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加快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巴中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系统,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使用信用产品。加强城市信用监测工作,探索建立城市信用监测评价体系,加强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
(十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执法维权一站式服务,推进四川(巴中)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中心的建设、管理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2018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数同比增长20%以上,结案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十二)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建立健全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重整企业识别机制,依法保护少数投资者权益。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政府重大经济决策出台前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建立外来企业投诉处理机构,及时高效处理外来企业投诉,确保投诉纠纷结案率80%以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投资促进委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分别负责)
(十三)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四川省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版)》,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进一步梳理、压缩行政处罚裁量空间,优化调整裁量标准。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使规则,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委编办)
六、做好组织实施
(十四)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形成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专题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合理确定进度安排,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生效。(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十五)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对接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探索建立我市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六)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检查、督查、评估、通报等方式,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任务。2018年年底,对工作推进积极、目标完成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目标完成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