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司法局运用二三四工作法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日常管理上,做到“两个规范”。即规范各项工作制度、规范目标管理考核。区司法局根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统一制定了司法所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岗位职责,健全了工作例会、学习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所工作考核的实施办法》,将司法所承担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局班子成员通过分片包所,定期到各司法所了解情况,督导工作,切实做到日常管理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队伍管理上,做到“三个到位”。即教育引导到位、人员管理到位、业务培训到位。组织司法所人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各种思想教育,不断加强司法所队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法治教育,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法治意识、纪律意识,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组织辖区司法所长及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司法所长培训、人民调解员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三是基础建设上,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规范办公场所,统一悬挂司法所徽标,统一规范调解工作室和社区矫正宣告谈话室,统一制作工作牌和工作挂牌。近年来,历下区司法局不断加强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先后投资近百万元,对智远、东关、文东、龙洞等司法所进行了改造提升,对各司法所统一外观标识、统一上墙制度、统一档案格式、统一配备现代化办公设施,统一制作司法所工作制度,业务工作流程等牌板,要求有条件的司法所统一上墙,实现了办公场所建设规范统一,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整体形象。(区司法局 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