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没有法律保障都不敢投资养老机构
新快报 2015年3月9日 A08
“我们圈子里提得最多的是立法,有关责任利益鉴定问题。”广州黄埔区福利院院长刘旅滨说。对于政府加大投入养老事业,他感到很高兴,也认为正是市政府的投入让各区都有公办养老机构,广州才没有出现像北京一带老人“老不起”的情况。然而站在养老机构的角度看,刘旅滨认为,目前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保证养老机构运作是一个大难题。
“比如说老人家在老人院摔倒,是谁的责任?现在是只要你在院里受伤,不管老人是自理的还是需要看护的,都算老人院的责任。”刘旅滨坦言,“更重要的是,家属索赔已经形成习惯,不走法律途径,直接上访。如果按着入院时的托养协议来打官司,我们未必会输。但是一上访,事情闹大了,有关部门总是想息事宁人,这样就不分对错了。”
他回忆道,有一次在北京与福利机构的同行开会,一位同行指出,不立法保障养老机构权益,很多外国企业都不敢进来投资。刘旅滨说,“对民办养老也是一样,养老是微利的行业,如果一个老人家摔倒了,家属要你赔100万,你一个赔得起,两个呢?我们很困惑,养老机构地位低也是因为没有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