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宝街道办事处十二甫新街整饰项目招标公告
多宝街道办事处十二甫新街整饰项目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区“百日攻坚”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辖内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水平,美化市容环境,改善人居条件,拟对十二甫新街进行整饰。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道办事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十二甫新街整饰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地点:十二甫新街
四、项目概算:1***532.83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施工工期:2020年6月20日前完工
七、服务内容:本项目内容包括路面修缮、三线整理、绿化提升、墙面整饰等,具体以项目需求清单为准。
八、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
3.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等证件复印件。
6.本次询价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九、报价方式
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综合实力自报价格。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工程总价包干。本工程由中标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竣工资料整理、包竣工验收等。
十、评标原则
1.本次询价必须有3个或3个以上投标人报名,方可进入评标程序。
2.由多宝街招评标综合工作小组根据询价公告第八条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均视为无效报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采用综合评比的方法由多宝街招评标综合工作小组按照《多宝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评标综合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投票决定。
3.多宝街招评标综合工作小组在评审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报价有异常,该投标人本次询价视为无效。若最终投标人数少于3人,则重新组织询价。
十、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编制规范、签署合格、报价唯一固定、报价无重大漏项及重大不合理。
2.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报价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封口须以封条并加盖公章密封,否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3.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报价文件的空隙。外面标注“项目名称”“报价文件”和“报价单位”等字样。
4.报价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内容(复印件、截图证明等)须清晰可见,模糊不清晰的则当无效材料处理。报价文件须附上材料目录(附页码)。
5.完整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5)报价书;
(6)企业业绩;
(7)企业综合实力资料;
(8)实施方案;
(9)报价承诺函(格式详见***一);
(10)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一、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0年5月22日下午17:30前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丛桂路190号1楼城管科,逾期恕不受理。
十二、中标通知
由多宝街工程项目管理小组组织评标后,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十三、签订合同
1.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办事处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若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未能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合同,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本次中标承包权,建设单位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其他报名单位。合同及最终合同价以荔湾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意见为准。
2.建设单位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办事处对公告及询价文件有最终解释权。建设单位因故取消或中止询价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四、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办事处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 020-81707458
***一:承诺书.docx
***二:工程量清单.docx
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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