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工作培训
为有效落实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工作,指导各区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责,10月18日下午,市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共约40人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工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新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的依据、受理资料及审核、办理流程;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事项填报参考;维管平台备案功能操作指引。要求各区要结合培训内容,及时填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相关事项,落实各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办事指南公示,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的方法,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情况进行监督。
下一步,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维修企业开展备案工作宣传,指导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办理营业执照后,按要求提供相关的人员、场地、设备、管理制度等材料,通过各区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备案工作。同时,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开展现场检查,督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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