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综合整治
8月15日下午,我区召开“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副区长陈明捷,区政府办、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办及各镇街领导、有关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明捷强调五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二是打击“散乱污”企业的态度要坚决,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三是措施要得力,进一步压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施强而有力的综合整治。四是强化督查检查工作,巩固前一阶段成果,防止已实施清理整治措施的违法小作坊和“散乱污”企业在原违法经营生产场地内死灰复燃。五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第二批“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各镇街属地主体责任,加强自主排查,加大取缔力度,区清理整治违法小作坊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各镇街“回头看”情况进行督查抽查,督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会议通报了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第一阶段工作情况,部署“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下达第二批“散乱污”企业名单。会议组织观看了8月9日我区夜间联合执法行动新闻短片。区有关部门和镇街分别汇报了动态排查机制执行情况和第一阶段“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
截至7月底,全区共出动1378人次,打击清理违法“小作坊”184家。各镇街共完成对472家“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治,其中落实限期搬迁130家、已实施关停202家、引导办理有关手续就地整治140家,已实施销案共450家。第二批违法排污小作坊和“散乱污”企业共321家,涉及全区16个镇街。区环保局已向区公安分局移送涉嫌环境犯罪刑事案件9宗。
(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