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集建立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听证代表的公告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征集建立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听证会听证代表的公告
(第1号)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5]42号)和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川发改价格[2014]726号)文件精神,为建立我县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县发改局拟于9月上旬召开建立蓬安县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现就征集参加听证会听证代表公告如下。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08年第2号令)规定,拟定参加建立蓬安县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代表名额如下:
一、消费者代表:9名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计2名。
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1名。
四、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它利益相关方代表3名。
五、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5名
六、经营者代表1名。
听证代表产生办法:1、消费者代表,请蓬安县城区(含锦屏、河舒镇)居民用水户中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凭有效证件到县消费者协会报名,由县消费者协会和县发改局根据报名人数随机抽取确定(原则上锦屏、河舒镇应有1名消费者代表产生),并由县发改局聘请;2、经营者和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它利益相关方代表由主管部门推荐;3、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它人员由县发改局聘请;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 8月10日24时。
报名地址: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县消协办公室。
联系人:陈荔 联系电话:181****0792,0817-8632315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