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残疾人扶贫资金的通知
阆财农〔2016〕324号
阆 中 市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残疾人扶贫资金的通知
西山乡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农村残疾人扶贫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5〕30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西山乡岳林垭村2016年农村残疾人扶贫资金36万元。
2016年农村残疾人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试点合作社解决残疾人发展中的资金问题、技术问题、运输问题、市场风险问题等,带动残疾人发展生产。
严格按照《阆中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阆财办〔2015〕351号)和《阆中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阆财农〔2013〕15号)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按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挪用、挤占项目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取工作经费。对项目实施内容、资金补助标准及各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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