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创建南充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阆中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南充市级法治示范创建单位的通知》(阆法组办〔2018〕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创建南充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阆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创建南充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实施方案
2.阆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创建南充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任务分解表
阆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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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创建南充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实施方案
为推进城管系统学法用法深入开展,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水平,推动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夯实法治阆中建设基础,按照四川省、南充市和阆中市关于创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有关要求和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目标要求和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带动城管系统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和法治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实施我市“一四五”发展思路,建设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使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明显增强;城管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人人争做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单位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科学决策机制和执法工作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运作更加规范有序、高效;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基本建立起规范的行政执法机制,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力争到2018年6月底,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成为城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全局基本达到学法用法示范单位的标准,为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动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各项工作,成立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文权 局党委书记 局长
常务副组长:刘安定 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副 组 长:王新俊 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蒲杰珍 局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成 员:官上森 法制股股股长
宋 文 市容督查股股长
陈小利 办公室主任
雷 旭 行政审批股股长
戚玉梅 财务股股长
朱 坤 环卫处主任
王 极 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智勇 灯管所所长
谭 彤 特勤大队大队长
胡德波 液体垃圾清运管理所所长
邓国民 名城生活垃圾处理公司总经理
董小莉 固废中心主任
沈晓荣 收费所所长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的统筹安排,研究部署全局学法用法工作,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由刘安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官上森、米雯同志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四、创建时间和范围
创建时间:2018年4月至2018年7月。
创建范围:机关和局属各单位。
五、实施步骤及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第一周)。本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按照创建活动的标准,结合城管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并进行工作部署。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城管信息》、橱窗、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和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广泛宣传我局创建活动情况,大造声势,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4月第二周至6月底)。本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所将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创建活动的要求,5月底对照创建标准开展一次自查整改。
1.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1)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根据《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阆中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程序、集体讨论议事规则,依法界定我局重大行政决定范围,并向社会公布。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并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2)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现行法规,对已有的各项管理制度、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大梳理,凡与相关法规相悖的,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正的必须修正,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有章可循,建立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规定,做到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程序合法;严格按规定报备规范性文件,做到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报备合格率达到100%;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认真清理过期的规范性文件并及时上报市政府。
(3)加强和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和工作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行政权力实施全程监控,促使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做好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衔接工作。对市政府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审批流程再造,优化审批程序,缩减审批环节,高效便民,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
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制度,全面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以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职业道德与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增强履职本领,依法行政、服务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对执法过程的全天候监控,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完善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对案情重大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或者金额较大,将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执法案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和作出决定,建立和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5)积极开展单位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定完善单位信息公开的程序,落实单位信息公开的场所和载体,按照法定要求及时全面地公布单位信息,做好政务公开。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等事项随时公开,为群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获取城管信息提供便利。
局属各单位在每周星期四之前向局办公室(联系QQ:***5880***1)报送1条以上依法治理信息,同时抄送局法制股备查,每月合计报送4条以上依法治理信息。局办公室确定专人在每周星期五之前把依法治理信息材料送局领导审定,之后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邮箱:lzyfzsb@126.com 。报送依法治理信息时要注明报送单位名称和信息报送人员姓名。
各执法大队在每月的上半月14日之前和下半月27日之前向局办公室(联系QQ:***5880***1)报送2条以上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同时抄送局法制股备查,每月合计报送4条以上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局办公室确定专人在每月的上半月15日之前和下半月28日之前把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材料送局领导审定,之后再将电子文档发布至唯一平台:阆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法治政府建设”专栏(http://www.langzhong.gov.cn/special/20/index.html),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1678303859@qq.com。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时要注明报送单位名称和信息报送人员姓名。
2.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努力营造城管系统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建立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把法制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把党员干部守法用法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法治档案制度。局党委中心学习组每季度学法1次,党委及各支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并做好学习记录。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要体现个人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并接受测评,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法纪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职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局系统每年组织2次全员法制培训、组织1次法律知识考试,局属各单位坚持每月学法1次。按照法治宣传教育“五有”的要求,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投入力度,做到干部职工学法有计划、有场所、有师资、有教材、有考核。实现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考试全覆盖,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明显增强。
(3)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和平台建设,丰富法治文化活动。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在办公场所建设固定的法治宣传栏(橱窗)、法治文化长廊、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加强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制度建设,提升局属各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型载体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法治宣传阵地和平台建设有特色、有亮点,负责管理的公共场所法治氛围浓厚。引导和支持本单位、本行业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活动。
(4)切实履行普法社会责任。结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特点,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法治宣传网络,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搞好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爱国卫生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群众的法治观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局属各单位要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法律七进”为主要抓手,切实推动法律进意识、进观念。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实际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在全系统不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行政审批要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政务中心我局行政审批窗口人员的法治培训,将单位服务窗口打造成普法示范窗口。通过张贴办事指南、发放法律信息宣传册,举办开放日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意识。
执法时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工作中要坚持将普法教育前置,处罚与教育行政相对人结合的原则。继续探索服务型执法模式,推行前置式、预防性执法理念,做到普法在前,处罚在后。通过重教育、轻处罚,积极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沟通,赢得市民的理解、支持和认可,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深入人心。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7月上旬)。本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局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创建资料,总结创建工作成绩,开展自查查找差距和不足,积极整改,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1.自查总结。按照创建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建立依法行政、学法用法长效机制。
2.检查验收。按照创建工作验收标准,整理好相关资料,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工作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是落实依法治市要求、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有效载体,各责任领导、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把创建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使创建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机关股室和局属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学法用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依法行政、学法用法放到全局的角度进行安排和落实,扎实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的开展,促进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创建活动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局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开展。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创建活动纳入议事日程,认真对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将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步骤和责任人,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总体有方案,实施有步骤,创建有标准,推广有典型,工作有实效,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学法用法是一项长期坚持、久久为功的工作,严禁搞形式、走过场和弄虚作假。要把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做实做细,既要按照工作要求完成“规定动作”,又要结合工作实际,增加“自选动作”,着力打造创建工作的特色亮点。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要始终围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这一主题,结合各自的职能特点和实际情况,将创建活动与自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谋划和推进创建活动,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工作有记录。要把依法行政、学法用法的要求变为每个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在各自的岗位上积极努力,不断创新,促进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四)加强督导,及时总结。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在创建活动中要加强信息沟通,做好经验总结和典型推荐。局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创建活动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和通报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不断总结、推广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把整个工作过程中的文件、制度、工作动态等整理归档。特别要做好创新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对具有创新性的工作单独归档整理,凸显示范创建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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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创建南充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任务分解表
项目 | 工作措施 | 责任单位 | 备注 |
学法用法机制健全 | 本单位学法用法领导小组健全,有领导分管、有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落实。 | 法制股、局属各单位 | 相关文件 |
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 法制股、局属各单位 | 会议记录 | |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 | 法制股、局属各单位 | 相关文件 | |
制定示范创建方案,工作有记录,年终有总结。 | 法制股、局属各单位 | 相关文件 | |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足额保障到位。 | 财务股、局属各单位 | 财务预算报表、普法资料费用凭据 | |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考核的范围、标准、方式、程序及考核结果运用等内容具体。 | 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 绩效目标考核指标、干部任用标准等相关文件 | |
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开展 | 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局党委中心学习组每季度学法、党委及各支部每年集中学法制度健全并落实。 | 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 相关文件、学习记录、会议记录、 |
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有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并接受测评,示范作用突出。 | 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 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 | |
定期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活动,干部职工学法有计划、有场所、有师资、有教材、有考核。 | 法制股、局属各单位 | 相关文件、教材、试卷、图片、信息等资料 | |
局党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核机制完善。 | 法制股、局属各单位 | 相关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记录等资料 | |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符合法定程序和政策规定。 | 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 相关文件 | |
法律顾问制度健全落实。 | 法制股、局属各法人单位 |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
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开展 | 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案件合议制、执法案件评查制、执法公示制、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并全面落实。 | 法制股、执法大队、特勤大队 | 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视频音频等资料 |
单位领导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行政复议率)达100%。 | 法制股、局属各单位 | 行政判决书、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 |
政务信息依法公开。 | 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 相关制度、政府网站网页、图片、信息等资料 | |
惩防腐败体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效执行。民主测评中,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反腐倡廉工作评价等次达到优秀,群众对党风廉政状况满意度高。 | 监察室、局属各单位 |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表 | |
新闻媒体曝光以及网络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 | 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 网络信访件案件资料 | |
信访工作机制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和举报网络健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检举、控告办理及时。 | 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 相关文件、信访件案件资料 | |
领导班子以及干部职工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 监察室、局属各单位 | 干部法纪档案、相关资料 | |
没有发生因执法行为引发的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事件,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 执法大队、特勤大队 | 相关资料 | |
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工作,通过宣传展板、宣传标语、发放法律宣传单,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法治宣传。 | 法制股、局属各单位 | 相关文件、图片、信息等资料 | |
法治文化建设扎实开展 | 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型载体,以及宣传栏、宣传廊、电子显示屏等阵地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 | 法制股、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 视频音频资料、网页、图片、 |
支持机关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 | 行政审批股、局属各单位 | 法治文艺作品、图片、视频音频、信息等资料 | |
办公场所法治宣传氛围浓厚。 | 法制股、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 宣传栏、图片、信息等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