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重拳***企业发展七难问题
新时代带来新常态,新常态要求新举措。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竞争力,加快推进我县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简称“经开区”) 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威宁自治县再一次大胆创新实践,出台了《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支持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威府办通〔2015〕126号),紧盯企业发展“七难”、重拳出击,力争用3-4年时间,使经开区产值达到200亿以上。
一、***园区企业融资难题。县财政每年给经开区安排2000万元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入园企业经由银行用于建设工程的贷款予以50%-100%的贴息。在鼓励协调驻威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和贷款利率上优先重点支持园区企业的融资贷款的同时,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入园的微型企业或成长型企业可采用设备、土地反担保等形式,按程序优先提供担保服务,并给予担保费率降低10%-20%的优惠。
二、鼓励园区企业扩大生产。对年产值达2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现金奖励,新入园企业高压侧的进厂变压器由经开区负责安装到位,低压侧出线部分由企业负责接入。
三、引导园区企业创优升级。一是鼓励引导园区企业加大名牌战略创建力度,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免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贵州省著名商标、贵州省名牌产品国家级龙头企业等称号的企业均给予不同标准的现金奖励,对微型企业注册商标的,给予注册费用10%的补贴。二是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和创新力度。对由企业设立,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100万元的奖励。
四、支持园区企业开拓市场。一是支持园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按年自营出口额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二是鼓励扶持园区企业将产品优先申报纳入县政府定期调整发布的《本县工业地产品政府采购参考目录》,在所有政府性采购项目和投资性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园区企业生产的工业地产品。组建专门班子帮助协调,争取省市政府性采购项目和投资性项目,优先选用我县园区企业产品,切实提高我县工业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三是鼓励引导县内风电开发企业在同等条件下按程序优先采购我县风电产业园内生产的塔筒、叶片产品。
五、帮助园区企业开展宣传。一是支持园区内优强企业利用高速公路广告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根据园区企业的产值规模和市场范围,按每块广告牌补助5万元广告费标准,予以3-10块高速公路广告牌的广告宣传补助。二是鼓励支持园区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经经开区审查同意,企业参加展会产生的展位费、人员费按实际开销***的50%给予资金补助,但每次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一年内每个参展企业享受一次补助。
六、化解园区企业用工困难。一是对园区劳动密集型企业中技术工人岗位占比较大、技术要求较高、培训时间较长的工种,对新入厂工人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予以3个月资金补助,以确保员工的稳定性。二是积极利用威宁职中和贵州工贸职业学院两个职业教育平台,大力推进产教结合、校企一体化。积极推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职业教育”模式,实现学校与企业无缝对接,采取订单培养、定向培训,有针对性为企业输送员工。由经开区组建用工需求信息平台,与全县各乡镇(街道)、人社部门、教育部门进行全面联动,及时发布用工需求信息,适时举办招聘活动,及时动态满足用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