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发放城乡居保缴费证30万本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有三大优点,第一是得证后交了钱心里踏实,第二是交了多少钱可以看得见,第三是缴费证比收据便于保管。”这是笔者9月9日在该县草海镇听到老百姓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的赞誉。
据了解,威宁从今年6月份开始,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个人缴费信息为依据,制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缴费证上有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缴费日期、个人缴费金额、收款人和审核人姓名等。《城乡居保缴费证》可以防止养老保险基金滞留、截留、挪用,切实有效杜绝村级截留资金,让老百姓放心缴纳养老钱,缴费证实行一年一审,实缴保险费与系统记录的收缴数一致,真正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缴费证规定凡年满16周岁具有本县户籍,不包括在校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必须按照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到村或社区居委会申报,持缴费证到指定金融机构缴费。如果参保人住址或参保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持缴费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所在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办理变更手续,参保人年满60周岁的应当月持缴费证办理养老金申请,参保人出国定居或死亡的应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30天内到所在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办理注销手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是参保人缴费和领取养老金的有效凭证之一,应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遗失应及时向发证单位申请换发新证。
目前已向全县39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30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