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公布第二季度环境案件
环保不过关 企业遭处罚 |
见习记者毛蕾报道:近日,高明区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局公布了第二季度环境案件登记明细,四宗案件中有三宗涉及违反“三同时”制度。区环运局昨日提醒厂家,投产前不经环保审批或未贯彻“三同时”原则,经查处后将面临处罚。 高明区炫味食品有限公司是本次公布的企业中的一家,今年年初因居民投诉被环运局荷城分局查处。该厂家没有环保手续,也没有配套合格的卫生设施,在清洗果仁时向河涌大量排污。在本案件中,炫味食品有限公司被处以8万元罚款。 “处罚金额是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所定,除了罚款之外还会对涉案厂家进行信用等级上的处罚。”区环运局说。在本次公布的四宗案件中,罚款金额最高的达10万元。 目前,一些企业未经审批盲目选址,最终会造成投资者的损失。案件中的炫味食品有限公司选址的地点因不在工业园区内,即使完成整改也不能得到审批,至今仍未复工。“一些企业进驻高明时应及时咨询环保相关部门,不要盲目选址或投产。”环运局荷城分局的工作人员建议。 区环运局表示,调查发现,高明区家具企业的排污情况仍比较严重。日后的工作中,环运局将重点关注这些排污大户和市民投诉的热点区域。市民可拨打12369、12319对偷排废水、倾倒危废等现象进行投诉,经查举报属实的将有最高5万元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