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四加强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过节
为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威宁“四加强”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过春节。
加强学习教育。各级各部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以及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省委“四要十不准”规定及廉洁自律系列规定;学习“勤政、廉政、节俭”方面的先进典型和用近年来各地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
加强宣传教育。结合传统节日特点,充分运用手机短信、电视平台滚动播放、信息网站大家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节日风险管理意识,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营造“勤廉过佳节”的社会氛围。
加强制度教育。建立健全相应廉洁制度,相应出台了《关于机关作风及四风整治工作进行监督的通知》、《关于春节期间严格廉洁自律切实改进作风的通知》、《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认真遵守,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严禁以***和交易形式收受财物,严于律己,做到清正廉洁。
加强督查教育。畅通举报渠道,公布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收社会监督;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暗访为主、明察为辅”的方式,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贯彻落实各项廉洁从政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漠视纪律、顶风违纪、情节严重的,除依据《***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之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追究主要领导失职失察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