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转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深府规〔2018〕1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0月25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8 13:35: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