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人请查收十三五以来我市法治建设高光时刻
自2015年10月铜仁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先后高质量制定实施了《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铜仁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铜仁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
“十三五”,期间铜仁还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上打开了突破口。
铜仁重新组建了11支副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较改革前减少了14支,有效地避免了多层执法、重复执法、扰民执法现象。
近三年,铜仁在城镇建设、产业项目、重大工程等建设中没有发生一起堵路、阻工事件。
玉屏侗族自治县还做到了矛盾纠纷和信访老案难案100%化解,实现了连续12年进京零非访。
铜仁还出台实施了《铜仁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细则》,其中2019年,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8.32%,高出全省平均值53.16个百分点。
自2015年以来,铜仁共提起公益诉讼103件,促成全市恢复耕地、林地4200余亩;治理、恢复被污染土壤、水源地2000余亩;督促关停、整改违法排污企业136家;督促建立补植复绿基地10个,补植树苗23万余株,增殖放流鱼苗100万余尾,督促收回国有资金6.58亿元。
铜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连续三年在全省业务考评中排名第一,四个案例被“两高”发布为全国典型案例,为全省检察公益诉讼提供了“铜仁样本”。
2019年,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中级人民法院。
“十三五”期间,铜仁已建成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2626个,铜仁“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已全面建成。
“十三五”期间,铜仁还成功创建10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49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