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全市沿河籍国家公职人员支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为集中力量攻克深度贫困堡垒,确保沿河自治县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4月1日,我市出台《关于全市沿河籍国家公职人员支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从积极主动,宣传引导;以身作则,率先带动;建言献策,发展产业;化解矛盾,助推发展;思想引导,整治乡风等五个方面积极动员全市沿河籍国家公职人员支持沿河脱贫攻坚工作。
《通知》明确,沿河籍国家公职人员要利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回乡帮助村脱贫攻坚指挥部开展相关工作,每人每个月回乡开展一次以上脱贫攻坚工作;要积极主动与原籍所在村脱贫攻坚指挥部沟通对接,组织召开群众会议,认真宣讲******关于脱贫攻坚系列***精神,讲解好党的脱贫攻坚方针政策。
《通知》要求,公职人员要带头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认真查看家人和亲属的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动员乡邻拆除或修缮闲置破旧房屋,宣讲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动员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要为父老乡亲们宣讲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亲属及村民百姓积极参与全县脱贫攻坚重点产业发展。
《通知》强调,公职人员要主动帮助乡镇(街道)和村两委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协调解决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劝导群众提供资源,支持公益事业项目落地建设,全力支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要积极引导亲属、乡邻树立生态文明思想,保护环境,带头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实现生态宜居、生产环保、生活健康。(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