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不等不靠先行先试多举措在全市率先启动巡察工作显成效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出台《碧江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一准则两条例”专题宣讲实施方案》,区委常委和区纪委常委带头深入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开展“一准则两条例”专题宣讲,使广大党员干部增进了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和理解。2016年7月14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传达学习了《中共铜仁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郭智敏在全市县(区)巡察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该区的巡察工作;区纪委也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学习巡察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统一了干部的思想,明确了工作任务,为开展好巡察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是强化要素保障,确保运转有序。在听取区纪委专题汇报后,区委根据《中共铜仁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该区实际,迅速出台《碧江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碧江区委巡察工作操作规程(试行)》,成立了以区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委巡察办)在区纪委,明确为区委正科级工作部门,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编制从全区行政总编制中调剂解决;落实3间办公用房和5万元工作经费(从2017年起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及时配置了巡察办办公设施,刻制了印章等,为做好巡察工作提供人、财、物等要素保障,确保该工作有序运转。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壮大巡察力量。从区纪委抽调3名同志到区委巡察办具体办公,保证工作不脱节、任务有人抓。建立碧江区委巡察组人员人才库,遴选29名政治坚定、原则性强、公道正派、敢于担当的乡科级领导干部作为巡察组组长、副组长预备人员;选配90名熟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业务的干部作为巡察员预备人选。同时,将巡察工作与各乡(镇、街道)民生监督组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相结合,实现资源共享、力量整合,扩大巡察范围。
四是强化问题导向,确保取得实效。针对2016年下半年乡镇领导班子集中换届的具体情况,紧扣党的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和选人用人上存在的问题,我区采取“小步快走,步步推进”的办法,共抽调18名干部组成3个巡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座谈走访、列席相关会议、受理信访和查阅财务票据资料等方式,对多年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廉政风险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4个区直单位和2家区属国有企业开展了首轮巡察工作,共谈话122人,发现问题26个,提出意见和建议15条,移交区纪委问题线索2件。6个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表,狠抓整改落实,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确保了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