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稳步推进湿地公园建设
自国家林业局(林湿发[2013]243号文件)批准碧江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以来,该区结合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目标,成立了以区委常委为组长的碧江国家湿地公园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强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水环境整治等系列文件。同时设置了碧江区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落实编制、经费、人员,明确了职能职责,具体负责保护管理、规划实施、监测调查、生态修复、科普宣传、建设开发等具体工作,稳步推进碧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
勘定四至边界,明确湿地公园辖区权属与范围。碧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克服重重困难,多方协调公园辖内乡(镇、街道)村寨相关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和多个山头开展了湿地公园界碑界桩定位,埋设界桩120个,界碑4块,明确了湿地公园辖区权属与范围。据了解,碧江国家湿地公园位于碧江区西北部,跨环北街道办事处、和平土家族侗族乡和川硐镇,由东北向西南呈片带状走向,最东北端后洞河进碧江区境内,最南端至清水塘电站,四至界限的权属共涉及环北办事处、川硐镇、和平乡3个乡(镇、街道)的6个行政村26个村民组。
加强堪察监测,促进湿地管护纵深发展。为加强湿地范围内生态资源动态监测,碧江湿地公园管理局组织对湿地资源和野生物的情况进行了长期勘察和监测,碧江湿地公园生态系统独特,发现辖区共有维管植物120科241属332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2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1种,包括红豆杉、银杏和榉树等。有野生脊椎动物5纲30目71科189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10种,包括鸳鸯、大鲵、肥螈、黑耳鸢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79种。与此同时,碧江湿地公园管理局积极联合水务、林业等相关部门开展打击破坏湿地专项行动,同时排查了湿地公园内码头、栈道、游船等安全隐患,共出动车辆44余次,巡逻44次,人员90余人次,发现破坏湿地行为3起,乱塔乱建2起,及时协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制止了违法破坏湿地、环境污染、违法建筑行为,确保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适度开发,合理应用。碧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结合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合理开发思路,因地制宜实施公园基础建设,协调交通部门等部门新建新滩、小江口等公路桥梁,在天生桥至小江口路段修建公路护栏、堡坎维修、绿化,协调环保、川硐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对板栗园村板栗园组实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并加大辖区违章建筑及违法开发的整治,进一步创优碧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环境,力争将碧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成以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为主,结合水源保护与科研、宣教、生态游憩为一体的综合性、开放性国家湿地公园。
按照计划,碧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将于2018年迎接相关部门的达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