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农村危房改造十要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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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9日发表
为认真贯彻我省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落实全市住建系统民生项目整治铸廉行动,筑牢农危房改造制度监管笼子,有效推动农村危房改造进程,精准保障农村困难弱势群众住房安全,率先实现农村住房小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要广泛宣传危改政策、不准欺上瞒下,哄骗群众;
二要精准确定危改对象、不准冒名顶替,套取指标;
三要真实评定危房等级、不准锦上添花,遗漏贫困;
四要及时分解落实任务、不准优亲厚友,谋取私利;
五要灵活选择改造方式、不准大拆大建,超标建设;
六要合理合规整合项目、不准改变用途、挪用他用;
七要加大阶段指导督查、不准走马观花、敷衍塞责;
八要及时发放补助资金、不准截留套用、索要好处;
九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不准放任自流,不闻不问;
十要准确录入信息台账、不准张冠李戴、虚假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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