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多样化关爱困难群体
城乡低保。一是坚持应保尽保,精准低保对象,确保“两无”人口和暂时不能脱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返贫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二是加大分类施保力度,切实提高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困难程度,对长期保障户按照低保标3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对重点保障户、一般保障户按照低保标准的2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对农村低保中人均收入低于全县低保户平均水平、人均耕地面积低于全县低保户平均水平、年人均自产主粮低于330斤的季节性缺粮户实施好粮食救助。
五保供养。一是逐年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二是为敬老院购买煤炭等冬季生活必须品,确保每位院民能温暖过冬;三是加强孤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确保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不低于60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不低于1000元/月,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四是大力提高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为特困供养人员有效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长期护理、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五是继续推行“医养结合”新模式,既可以解决院民突发病、常规病就医问题,又能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医疗救助。一是继续完善救助对象认定机制。切实区分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对象的医疗救助,按月填报,对低保对象重点审核,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及时;二是规范困难精神病患者医前救助行为。实行定点医疗救治,民政部门垫资,合医局报销80%划转到医疗救助帐户上。三是有序推进 “一站式”结算服务。明确服务对象、定点医疗机构,每季度与定点医疗机构结帐一次。
临时救助。严格以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为目标开展临时救助,救助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乡镇直接审批,500以上的由乡镇签署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简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