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高新区五定机制打造环境保护监管网
7月4日,从铜仁高新区获悉,高新区环境保护局通过建立“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场所”五项机制,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网格化监管。
定区域。根据污染源分布情况及环境监管任务,将辖区划分成若干个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单元,每个网格单元为一个监管区域。
定人员。为每个监管网格单元明确一名负责人和若干工作人员,网格单元负责人由镇、园区负责人担任,同时指定或聘用若干人员承担网格环境保护的日常工作。
定任务。每个监管网格单元主要负责本网格区域内环境保护日常巡查、信息报告、问题处置、综合协调、环保服务等工作。
定责任。每个监管网格单元对本网格环境保护承担巡查、信息报告和处置责任,对巡查不力以及对网格内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报告不报告、不及时或处置不力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定场所。每个监管网格单元必须确定相对规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须的办公设备,为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