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3年铜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财政局、发改委(物价局):
为加强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便于社会各界对收费行为进行监督,依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省政府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设立、调整、取消(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要求,我们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认真清理,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13年铜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见***,以下简称《收费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指截至2012年12月31日前仍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分别按照《收费目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加▲的项目为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2012至2013年6月底前已取消以及实行减免政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在***中加以标注。
三、2013年7月1日以后,全国性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规定执行;省级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县(区)财政、物价部门要切实做好我市收费项目目录在本区域范围内的公布和贯彻执行工作,要全面落实《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依法收费,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 史 瑛 0856-5221076
市物价局价格科 高金玉 0856-5200836
***:2013年铜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铜仁市财政局
铜仁市物价局
201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