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出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
近日,铜仁市印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入新的阶段。
中央、省委出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实施意见后,市委高度重视,结合铜仁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制,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三个倡导”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我市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注重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进一步弘扬“苦干实干、开放创新”的新时代铜仁精神和“厚德铸铜·仁义致远”的铜仁城市精神,着力建设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激励全市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实施意见》强调,要在结合上下功夫,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形成有利于弘扬社会主流价值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政策融入制定和实施中,充分发挥政策、制度的导向和约束作用,使正确行为得到鼓励、错误行为受到制约,强化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动自觉;要融入法制宣传和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实践中;要融入创建“仁义之城”的实践中,以“寻找铜城仁者、做最美铜仁人”为总载体,深入开展“铜城仁者--道德模范”、“铜城仁者--劳动模范”、“铜城仁者--身边好人”系列最美人物评选活动,广泛开展仁义家庭、仁义小区、仁义商店、仁义企业系列创建活动。
《实施意见》强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覆盖到所有学校和受教育者,形成课堂教学、校园文化两位一体的育人平台,不断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适应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引导广大家庭和社会各方面主动配合学校教育,以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会风气巩固学校教育成果,形成家庭、社会与学校携手育人的强大合力。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培育和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观的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实施意见》要求,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带头作用。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日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纳入市委讲师团和各级宣讲组织经常性宣讲计划。要融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定关于实施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推动基层党组织在“四化同步、一业振兴”实践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融入选人用人全过程,用“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进对党员干部德的考察,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与政治品行作为考德评德的重要内容,体现鲜明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