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2016年金山棚户区改造二期延续拆迁房屋拆除工程邀约施工单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建设,做好2016年金山棚户区改造二期延续拆迁工作,现已全面开展工作,为及时对已征收房屋进行拆除,保证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福泉市人民政府授权,福泉市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邀约人面向社会公开邀约“福泉市2016年金山棚户区改造二期延续拆迁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比选,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邀约人 福泉市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 福泉市2016年金山棚户区改造二期延续拆迁房屋拆除工程 三、项目概况 福泉市2016年金山棚户区改造二期延续拆迁房屋拆除工程范围位于金山街道办事处仓坡片区,房屋拆除约14万平方米,按征收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拆除,房屋结构类型为框混、砖混、砖(瓦)木等。 四、受邀约人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拆除工程专业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存入福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在中选并签订协议后,该资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参选人不得挂靠资质,中选后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及文件购买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1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报名地点:福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4、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邀约人不提供邮购文件服务。 (二)受邀约人报名和购买文件时须持下列证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受邀约项目保证金 参选人应在2016年11月30日18:00时前向邀约人指定账户汇入人民币10万元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汇款回执单。评审结束,中选受邀约人的参选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受邀约人的参选保证金按程序无息予以退还。 开户名称:福泉市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 帐 号:3431***********15 六、受邀约人提交投标相关文件时间及地点 1.提交时间:2016年12月1日15:00前将相关文件密封现场提交,其中比选报价单列现场填写,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邀约人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福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项目评审及邀约洽谈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16年12月1日下午15:00现场提交文件后,即组织比选。 2.比选地点:福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八、比选说明 1、凡参与本次工程比选的参选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邀约人自行承担。 参选人于2016年12月1日前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参选人承担。 3、本工程比选设立拦标价,比选时现场公布拦标价,采取现场报价方式,投标报价高于拦标的视为废标。本次比选以报价最低价为中标价。决算按征收进度分期分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并经审计审定。 4、若中标者放弃中选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标原则依次顺延确定中选人。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邀约公告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黄兴发 联系电话:0854-2589557 钟应发 联系电话:135****4488 福泉市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