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定首批34个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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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9日发表
日前,我市绿源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翠而康”葡萄种植园等34家家庭农场,被认定为2013年度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2013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首次出现“家庭农场”这一概念。随后,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扶持培育家庭农场的意见》,市农委下发《关于开展家庭农场认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登记办法等。经过摸底调查,我市首批认定家庭农场34个,其中,种植业类16个,畜禽养殖类8个,水产养殖类6个,种养综合类4个。各级农业部门将积极为家庭农场争取政府优惠政策、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等,帮助家庭农场建立品牌,注册品牌,加强品牌营销,扩大自身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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