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方纳线60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
2019年6月06日10时45分许,一辆贵F07363号中型普通客车在方纳线35公里加50米处起步时,碰挂行人周远芬,造成行人周远芬受伤,后周远芬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0万元。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应急局局长王永江为组长,县监委、工会、应急局、公安局、交警队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现已调查完毕,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情况
贵F07363号中型客车,所有人:大方县交通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登记住所:贵州省大方县大方镇和平路。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交强险保险单号:PDZA2019***********223,保险有效期限:2019年05月16日0时起至2020年05月15日24时止。商业险保险单号:PDAA2019***********735,保险有限期限:2019年05月16日0时起至2020年05月15日24时止。
(二)事故当事人情况
1、朱正江,男,苗族,身份证号:522****9850815****,住址:贵州省大方县牛场乡大营村三组,持“B1”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522****36814,驾驶证有效期:201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7日,系贵F07363号中型普通客车驾驶人。
2、周远芬,女,汉族,1939年05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52242219390524****,住址:贵州省大方县牛场乡九龙村二组,系行人。
(三)事故现场情况
现场位于方纳线35公里加50米处(小地名:马场镇大碑边),道路为Y型路,西往大方县马场镇方向,西北往鼎新乡方向,东往大方县城方向。沥青路面,路面完好。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6月06日10时45分许,驾驶人朱正江驾驶贵F07363号中型普通客车在方纳线35公里加50米处起步时,碰挂行人周远芬,造成行人周远芬受伤。当即送往马场卫生院抢救,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二)事故救援及善后情况
1、事故救援过程
事故发生后,贵F07363号中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朱正江立即下车查看,见车左前轮下躺着一个背着夹箩的老人,受伤,一位群众(杜玉)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由于当时堵车,该路段车辆处于缓行状态,驾驶人朱正江未拨打120急救电话,立即背着伤者赶往马场卫生院,十五分钟左右到达马场卫生院,卫生院医务人员立即对伤者进行抢救,并告知朱正江,伤者伤情严重,必须马上转到大方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朱正江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因马场卫生院急救车故障在维修中,因此朱正江随即拨打牛场乡卫生院急救电话请求救护车支援,争取尽早将伤者送到大方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大约经过35分钟,伤者周远芬经马场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5分钟左右,牛场卫生院救护车到达马场卫生院。大方县人民医院急救车在赶往马场途中接到伤者死亡的消息,中途返回大方,救援结束。
善后处理情况
在交警的协调处理下,贵F07363号中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朱正江分两次(2019年6月6日垫付5万元,2019年6月8日垫付5万元)总共垫付了10万元安埋费给死者家属,后续赔偿事宜,朱正江多次与死者家属协商不成,准备走司法程序,由死者家属起诉保险公司,目前,还在准备阶段,善后结束。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驾驶人朱正江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过程中未安全驾驶、机动车起步未确认“视线盲区”车身前后安全状况,其违法行为及过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大方县方纳线6·0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朱正江,系贵F07363中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在本次事故中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建议由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周远芬,系行人,不承担本次事故责任。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为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管理,认真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严防此类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一)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视线盲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视线盲区”防范措施的培训,确保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客运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减少因驾驶员自身安全意识不足造成的交通事故发生。
***:大方县方纳线 “6·06”事故调查小组人员名单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日
***:
大方县方纳线 “6·06”事故调查小组人员名单 | |||
序号 | 姓 名 | 职 位 | 备注 |
1 | 王永江 | 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 组长 |
2 | 李元权 | 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 副组长 |
3 | 黄公谋 | 大方县监察委员会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 | 成员 |
4 | 康 锐 | 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 成员 |
5 | 魏 力 | 大方县公安局工作人员 | 成员 |
6 | 文 举 | 大方县工会工作人员 | 成员 |
7 | 雷婉漩 | 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 成员 |
8 | 朱 薇 | 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 成员 |
9 | 陈永奎 | 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 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