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解决80老翁老来难
“感谢司法,感谢法律援助,感谢党,你们帮助我,解决了我的老来难问题,让我这后半生有了保障,啥都不怕了……”近日,织金县纳雍乡八耳岩村麻窝头组的刘某某老人一边接过织金县法律援助中心纳雍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工作者交来的调解协议书和2400元的赡养费,一边动情地说道…… 原来,今年6月6日,织金县法律援助中心纳雍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八耳岩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时,一位80多岁的老人越过众多正在法律咨询的人群,向该站站长等人哭诉自己的难处。透过老人断断续续续的叙 述,该站站长了解到,这位老人名叫刘某某,共生有三个儿子。三儿子死了,三媳妇改嫁,大儿子因为三媳妇不给赡养费,并且分家产时,是按照三股分的,但是两个女儿的责任地是分给二儿子和三儿子耕种的,现在三儿子死了,三媳妇不给赡养费,所以从2014年1月份开始大儿子就没有给老人一分赡养费了。老人年龄大,免不了身体有这样那样的疾病,医药费开支不少,目前老人的生活已陷入困境。双方的赡养纠纷虽然经过村委会、村民调解委员会及该村联系领导多次调解,均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老人只好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身上。听到此事后,该站站长决定当即依法予以现场办理此案。顾不上吃中饭,该站站长便带领其他法律援助工作者联系好同村干部,一起来到被告刘某某老人大儿子的家中。知道父亲把自己告到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刘某某老人的大儿子一肚子的火,觉得丢了面子,扬言哪怕是坐牢也不赡养老人。二儿子不在家,三媳妇也躲开了。经过耐心询问,该站站长等人终于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刘某某老人自老伴过世后,便把两个女儿的责任地是分给二儿子和三儿子耕种,自己的责任地自己管理,房子等其他财产按照三股分给了三个儿子使用,大儿子觉得老人偏心,心里一直不舒服。现在三儿子死了,三媳妇改嫁,大儿子因为三媳妇不给赡养费,最终不肯赡养老人。面对父子之间的赡养纠纷,该站法律援助工作者又于2014年6月10日同村干部一道,一方面找来老人的二儿子协商,希望其作出一定的让步,将分得的责任地交回来给父亲耕种,另一方面拿出法律条文给大儿子查看,详细解释有关法律规定,辩法析理,让大儿子明白自己的错误。在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耐心调解下,大儿子终于同意调解。由于三媳妇不在,2014年6月21日该站法律援助工作者又深入到纳雍乡八耳岩村麻窝头组,组织大家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达成赡养协议:1、被告刘老大,刘老二自愿于2014年6月21日分别支付给原告赡养费1200元,并且继续按月支付200元以后的赡养费,同时每年买2吨煤给原告。三媳妇不用支付赡养费。2、原告刘某某收回他分给三媳妇和二儿子的一个人的土地树木和三媳妇侵占去的养老地,归原告刘某某自己耕种。待到原告逝世后,再按三股分配。如果涉及到两个女儿的责任地,她们要求返还时,原告刘某某及其其它占有人必须返还给土地的实际承包人。 就这样,一起父子之间的赡养纠纷,在经过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多次努力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据了解,织金县法律援助中心纳雍法律援助工作站注重落实弱势群体的保护,经常通过进村入户,依法及时地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今年该站已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0件,已经成功援助36件,有4件正在进行援助,法律咨询840人次,法律宣传50余次,入村组进行援助50人次,其中办理暴力婚姻离婚案件5件,赡养5件,相邻权属纠纷5件,土地纠纷6件,农民工工资19件,接待群众信访56人次。入村组进行法律援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