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获法治县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2年12月4日,贵州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织金县“2011—2012年度法治县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在全省仅有11个县(市、区)获得此殊荣。 我县自2011年召开法治县创建工作启动大会以来,我县加强了对法治县创建工作的领导,保障了创建工作经费。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织金县依法治县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等指导性文件,各乡镇、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建章立制、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抓好“民主 法制村(居)”创建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等基层创建活动,以深化“四民主、两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重点,广泛推进了全县的依法治理工作。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各单位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有效杜绝了吃、拿、卡、要及不作为、乱 作为的现象,创建成果得到了省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