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巡回法庭审理进乡村
4月19日,织金县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到织金县上坪寨乡出席织金县法院“巡回法庭”,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支持公诉,庭审活动深入乡村,密切了司法机关同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7年10月25日,被告人王某某在织金县上坪寨乡的家中酒后无故殴打其母亲宋某某,致宋某某全身多处受伤,经鉴定其伤情评定为3处轻伤一级,1处轻伤二级;另查明王某某此前曾多次在家中殴打其父母。2018年3月26日,织金县检察院以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承办人经审查认为:本案中被告人与被害人关系特殊,在农村此类案件仍然时有发生,在案发地公开审理本案有利于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且更能充分发挥庭审的警示教育意义。经与织金县法院协商,决定在织金县上坪寨乡通过“巡回法庭”的形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准确提出量刑建议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对旁听群众开展释法说理。被告人王某某在最后陈述阶段认罪伏法,审判长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并表示一定认真接收改造,重新做人,出狱之后一定善待父母,弥补犯下的过错。 庭审后,村民们纷纷表示,通过“巡回法庭”送法下乡的模式,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他们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也体会到人情的温暖。同时,办案检察官提醒大家,对法律要长存敬畏之心,在生活中要坚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注意团结邻里、尊敬父母、善待家人。